民視 – 2012年2月1日 上午11:01
汽車後座繫安全帶的規定,2月1日正式上路,屆時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,駕駛人最高可罰6千元,計程車乘客一旦經司機告知,仍不繫安全帶,則對乘客開罰。全國警方提早一天,實施路檢宣導,不過還是發現有許多乘客,還沒養成好習慣。
趕在新制上路前一天,全國警方加強宣導後座繫安全帶的規定。不過大部分民眾還沒養成習慣,甚至有人連前座都不繫。被稱為孫穗芬條款的新規定,2月1日正式上路,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,平面道路罰1500元,國道和快速道路,罰3000到6000元,成人乘客,2月1日就開始取締,4到12歲兒童後座不繫安全帶,8月1日才開罰。
警方演練的內容,很可能發生在現實生活中,將來民眾搭計程車,一旦經司機提醒或車上貼有標語,罰的就是乘客。不過倘若後座乘載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的幼童,或持有不適合繫安全帶醫院證明的乘客,可以不罰。
民國80年7月1號前領照的小客車,及97年之前出廠,未裝置安全帶的小型客貨車,也是處罰例外。其餘一律得遵守規定,包括孕婦在內。新制上路,警方將展開強力執法,提醒您,注意乘車安全,更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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